新法例主要規定租約內加入租住權保障和租金規管(即俗稱租管) 重點:
1) 分間單位租賃的規管周期,由該分間單位的連續兩項 「規管租賃」(即首期租賃及次期租賃)所組成,而每項 的租期為兩年。因此,分間單位首期租賃的租客有權享 有獲授予有關規管周期中的次期租賃,從而享有總共為 期 4 年的租住權保障;
2)在租賃期間,業主不可上調「規管租賃」的租客應繳付
的租金款額,但可下調有關款額。任何次期租賃的租金
調整必須按《條例》下的租金規管機制14進行。
地產代理處理分間單位租賃
詳情請參考EAA通告編號 2201
https://www.eaa.org.hk/....../LGA/Circular/22-01_CR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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