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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通函:建議物業交易款項不經律師樓處理

2021年12月29日週三 下午9:09·1 分鐘文章

去年底有律師行因有前職員被指挪用客戶款項,遭律師會介入接管,部分買賣樓宇或承造樓按的客戶資金遭凍結。金管局向金融機構發通函指研究物業買賣支付金額程序不再經律師樓。 通函指,香港銀行公會、存款公司公會及香港持牌放債人公會經研究,並向金管局諮詢後,建議物業買家的按揭貸款款項,由買家的按揭銀行,經由港元結算所自動轉帳系統(CHATS)直接過戶到賣方的按揭提供機構。至於首期則透過銀行本票直接給予賣家。如果賣家已還清按揭,買家的按揭貸款會經由相關系統轉帳予賣家。 金管局指,利用電子方式銀行間直接轉帳,令交易更安全,亦能避免或降低無法預估的律師樓事故所帶來的風險。 金管局預期,於最終方案敲定後的3至6個月,新安排首階段便可正式投入運作,預計初期只涵蓋二手住宅及轉按交易,不包括一手交易,並只針對持牌銀行的按揭貸款交易,但未來將會延伸至其他類型的交易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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